贵州师范大学保卫处成立于1985年3月,是贵州师范大学专职的保卫机构,主要负责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。现有保卫干部30人,保卫处下设综合管理科、治安科、消防管理科、校卫队等四个科级机构。
综合管理科工作职责
1.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保卫工作的方针政策、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,制定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应急预案;
2.负责协调做好综合治理和法制宣传工作,加强信息队伍建设,及时掌握政情、社情和敌情,做好重点人员和事件的控制工作;
3.负责做好学生、教职工集体户口管理工作,掌握集体户口的变动情况,协助公安机关办理集体户口的迁出、迁入及户口统计,办理新生身份证,协助做好毕业生的政审工作;
4.负责协助处室领导做好各级领导、外宾来校及各种大型集会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,接待群众、师生来访;
5.负责配合学校有关部门掌握出国(境)人员及外国专家、外籍教师、留学生的基本情况,并配合办理相关手续;
6.负责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加强校园网络监管,防止各种有害信息和不健康文化对校园的影响;
7.负责做好关键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,落实保密措施,完善保密制度,协助公安部门侦破专案并及时提供有关信息;
8.负责草拟部门年度工作计划、总结、其他文书工作,以及档案的归档、立卷和使用工作,管理和使用部门印章,处理固定资产管理、办公用品采购、账目报销等日常工作;
9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治安科工作职责
1.负责“四防”为主要内容的治安保卫工作,贯彻“打防并举,预防为主”的原则,切实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,维护校园治安秩序,制定突发治安事件应急预案;
2.负责检查各单位安全管理责任制的落实情况,指导、监督和检查校内各单位安全防范工作的开展情况;
3.负责处理校内发生的一般治安案件,协助公安机关侦破刑事案件及重大治安案件,加强阵地建设,预防各类治安、刑事案件发生;
4.负责配合公安部门监督考察校内管制、缓刑及刑满释放人员,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教育、感化、挽救工作;
5.负责落实学校重点区域的安全防范工作,维护校内大型集会、文体活动和公共场所的治安秩序;
6.负责建立信息员队伍,搜集校内治安信息,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供准确的安全稳定工作信息;
7.负责全校的安全教育工作,提高安全防范意识、法律意识,增强师生员工自我防范、自救能力;
8.负责协助各单位做好各种矛盾、纠纷的排查和调处...